2013年7月30日 星期二

新聞中的數學

由於職業的關係,不自覺的會對於報章雜誌的數學議題多加留意,
前幾日看到中時的一篇標題為「八年最糟 重返負利率 台幣越存越薄」報導,
直覺其中數學有錯,他的報導是這樣的:

引自中時電子報 更新日期: 2008/05/26 04:33 陳怡慈台北報導

『......所謂「實質利率」,為「名目利率」平減掉「物價」後的利率,可以看成是貨幣的購買力(不考量匯率因素)。

如果把「一年期存款利率」當成「名目利率」,再扣除掉物價上漲因素,根據統計,四月消費者物價上漲率三.八六%,負利率達一.二%;如以一到四月物價上漲率三.六五%算,實質負利率○.九%;但如以經建會認為最悲觀可能達到全年四%的物價上漲率計,實質利率達負一.三四%,不論那個數字都算是近八年來最糟狀況。

以我國最新總體經濟情勢為例,一年期存款牌告利率二.六六%,但,如全年物價漲幅卻接近四%,中信銀個人金融總管理處財富管理處副總隋榮欣解釋,這代表,原本拿一百元可以買到的東西,必須拿一○四元才買得到。

由於民眾拿一百元存銀行,只能獲得二.六六元的利息報酬,在物價漲幅四%之下,必須拿一○四元去買東西,隋榮欣說,這代表原本手上的一百元,實際上剩下九八.六六元,貨幣的購買力變弱了。......』

---------------------------------------------------------------
上述的報導標題所說倒是十分公允,台幣越存越薄,但要如理財專家提醒:「擁抱現金會變乞丐!」,此形容實在過於誇張。姑且不論這些專有名詞的界定,這位好心的作者舉了一個例子,好的例子的確有助於理解所要闡述的事件,但例子的目的除了,可以讓人更貼近所要表達的形式內涵、可以讓闡述者對所要表達的議題有證據支撐,同時也希望能傳遞正確的訊息,既然這篇報導所依據的是統計數字,如此一來,這個正確的訊息就必須要顧慮數據的精確性。

這裡的問題出在哪?沒有錯,在物價漲幅的條件下,貨幣的購買力變弱是個不爭的事實,中信銀的副總解釋的也十分淺顯易懂:「原本拿一百元可以買到的東西,必須拿一○四元才買得到。」但這和後來所說的:「原本手上的一百元,實際上剩下九八.六六元。」是兩回事。

這沒什麼好爭辯的,因為物價漲幅是一個比例問題(這是乘除法),而後來用於計算的,卻是和差問題(這是加減法)。就算不知道實際的數字是什麼,也能一口認定:「他絕對算錯了」。

首先,看看副總所說「原本手上的一百元,實際上剩下九八.六六元」中的「九八.六六元」這個數據怎麼來的?
明眼人一看就曉得,他是將原本100元的「東西」變成的104元的價格所形成的差價「四元」,當成一百元的錢在購買力上的損耗(100-4=96),再加上100元的錢潛在的生息獲利2.66元,因此得到剩下98.66(96+2.66=98.66)。

或是這位副總先將100+2.66,再減去4。無論如何,這個結果都不該解釋成實際上只剩下98.66元。

這裡就至少犯了兩個錯誤:首先,100元的的東西變成104元的價格,並不表示原來100元的錢只能買96元的東西。雖然兩者都是相差四元,之間的比例卻是不同的。不能夠直接用4來做加減。換著簡單的角度來想,當原來100元的的東西變成104元的價格時,那原來的96元的東西會變成多少錢?
答案是96x104%=99.84。

也就是說當原來100元的的東西變成104元的價格時,100元能買到的是原來約96.15元的東西(100除以104%)。
相同道理,2.66也不能直接加減就想得到答案。因此,用「96+2.66」或是「先用100+2.66再扣掉4」都是不對的。

最直接的算法,應該是100x1.0266(也就是102.66元)再除上1.04,就會得到98.71元,這就是原來100元的只買得到原來98.71的東西。而要買到調漲後的104元的東西,就必須花原來的101.3元(104除以1.0266)。

看起來有點頭混腦漲了。不這樣,怎麼會連中信銀的副總都會弄錯。

用下表來看可能更為清楚:(年限皆為一年)

原 100 元的錢 ------ 放入銀行生息2.66%--- 變成 102.66元
原 101.3 元的錢 ---- 放入銀行生息2.66%--- 變成 104 元
原 100 元的東西 ----- 物價調漲4%後-------- 變成 104 元
(上述為簡化論述都已經有四捨五入到小數第二位)
簡單的說,假如你現在有一百元可以買一個100元的拉拉熊產品,但你忍住了不買,把一百元存入銀行。
一年後你領出來,銀行連本帶利給你一張102.66元的支票。
但拉拉熊產品已經變成104元了,所以你無法用當初的100元所換來的這張支票買到了原來的拉拉熊產品。
你如果要買,當初就得在銀行存 101.3 元,一年後剛好就會有 104 元。
換言之,等同於一年後你得花比現在的貴1.3元買相同的東西。

或許你會說,差那麼一點點,計較什麼?說的也是!我不否認,計算的結果數字差0.05的確是有些大驚小怪,但重點在連方法都用錯,「乘除」和「加減」搞錯,不能原諒。

沒有留言:

張貼留言